头条 headline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头条 > 养老服务合同拟设7天冷静期

声音

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文旅特色元宇宙应用示范区 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文旅特色元宇宙应用示范区

北京市通州区近日印发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元宇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简称《行动计划》)...

财经

北京市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之丰台区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行活动正式启动 北京市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之丰台区数字化赋能中小...

2020年9月21日,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商务局、丰台区政府联合主办,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商业

海神岛食品,千亿航母、大连起航 千款产品暨网上商城上线发布会震撼启动 海神岛食品,千亿航母、大连起航 千款产品暨网上商...

2021年6月19日,海神岛(大连)食品有限公司千款产品暨网上商城上线启动发布会,在辽宁省大连市双D港海...

  • 新民党中委李梓敬:腾出货柜码头土地建屋方案可取

    香港新民党中委李梓敬于接受访问时表示,腾出货柜码头土地用作兴建房屋方案可取,建议先利用100公顷后勤用地「起楼」并不会影响码头运作,相对可较快增加房屋供应。继早前工联会黄国健于立法会提出「全方位增加土地...

养老服务合同拟设7天冷静期

发布时间:2021/06/23 头条 浏览:290

《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设立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老年人未入住的情况下,可以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监管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2021年养老机构版)》示范文本,对服务内容和双方权利义务予以规范引导。

该示范文本对养老机构的入住条件及程序,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引导。

《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将设置冷静期。根据示范文本,自签署服务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老人未入住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全部预付费用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

示范文本提醒,老年人及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前,要注意查看养老机构经营资质。根据这一合同文本,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需交纳入住保证金。入住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月养老服务费用标准的4倍。为规避大额度预付式消费风险,合同文本要求明确提示“大额度预付式消费存在风险,需谨慎选择”。同时,还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不得要求一次性提前预付入住期间的全部服务费用。

根据该文本,养老机构不得代管入住老年人的养老助残卡。因经营陷入困境、丧失养老服务资质、停业等原因,导致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妥善安置入住老年人。养老机构应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就安置事宜进行公示,并通知入住老年人及其代理人。

《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用于指导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之间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当事人可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文本自行制定合同文本。

示范文本征求意见截至6月24日,市民可向市民政局养老工作处(邮箱:weihangyu@mzj.beijing.gov.cn)反馈意见,也可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中提出意见。

姓 名:
邮箱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