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headline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头条 > 北京:充电运营场所应24小时可视监控

声音

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文旅特色元宇宙应用示范区 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文旅特色元宇宙应用示范区

北京市通州区近日印发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元宇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简称《行动计划》)...

财经

北京市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之丰台区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行活动正式启动 北京市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之丰台区数字化赋能中小...

2020年9月21日,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商务局、丰台区政府联合主办,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商业

海神岛食品,千亿航母、大连起航 千款产品暨网上商城上线发布会震撼启动 海神岛食品,千亿航母、大连起航 千款产品暨网上商...

2021年6月19日,海神岛(大连)食品有限公司千款产品暨网上商城上线启动发布会,在辽宁省大连市双D港海...

  • 新民党中委李梓敬:腾出货柜码头土地建屋方案可取

    香港新民党中委李梓敬于接受访问时表示,腾出货柜码头土地用作兴建房屋方案可取,建议先利用100公顷后勤用地「起楼」并不会影响码头运作,相对可较快增加房屋供应。继早前工联会黄国健于立法会提出「全方位增加土地...

北京:充电运营场所应24小时可视监控

发布时间:2022/08/10 头条 浏览:218

今后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将更加规范。在居住区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消费者将可以获得分别标有充电单价、服务费单价、充电量和收费总金额的收费明细,如何获取发票也将得到及时反馈。如采用预付费方式,退款周期将不超过7天。近日,由北京市城管委组织编制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不宜设在高温地点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设在何处?此次征求意见的规范予以明确。征求意见稿提出,充换电设施宜设置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不应占用人行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此外,充电设施不应设置在高温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或建筑物雨水管口、河道等附近,应与污水、自来水、燃气、电力等地下设施管道、井盖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充电设施运营场所应设置24小时可视监控系统,监控界面应覆盖全部充电设施及充电车辆。

预付费退款周期不超7天

充电如何收费,必须向消费者反馈支付明细。征求意见稿提出,除了收费标准应符合规定之外,收费价格也要公开透明,收费明细应准确显示。居住区内的充电设施应采取电费和服务费两者分别计价、分别收取的模式。收费明细应包含充电单价、充电量和收费总金额。居住区内的充电设施收费明细还应包括服务费单价。

运营单位应及时向用户反馈收费明细支付结果,并为用户提供获取发票的渠道。宜采用刷卡或客户端扫码多种方式支付,如采用预付费方式,应提供退款流程,退款周期不超过7天。

充电设施运营情况每季度都将进行评价。评价包含运营单位自我评价、客户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三种方式。运营单位应根据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一旦运营单位出现运营维护不到位、服务不达标,出现安全事故、矛盾纠纷无法解决,或是经考核评价存在安全问题、管理服务不达标、整改不力等行为,将由委托方按照违约处理解除相关合同、协议,退出运营市场。

避免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

设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有管理、有维护。征求意见稿提出,充电设施应具备远程通讯功能,并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充电设施应根据位置、利用率等对巡检频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巡检频次不低于3个月一次。

征求意见稿提出,场地管理单位应将停车、充电秩序管理纳入日常管理,避免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确保同一个充电插座不能连接多个充电器。

姓 名:
邮箱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