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headline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头条 > 北京严控公立医疗机构特需服务 特需床位不得超床位总数10%

声音

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文旅特色元宇宙应用示范区 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文旅特色元宇宙应用示范区

北京市通州区近日印发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元宇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简称《行动计划》)...

财经

北京市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之丰台区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行活动正式启动 北京市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之丰台区数字化赋能中小...

2020年9月21日,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商务局、丰台区政府联合主办,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商业

海神岛食品,千亿航母、大连起航 千款产品暨网上商城上线发布会震撼启动 海神岛食品,千亿航母、大连起航 千款产品暨网上商...

2021年6月19日,海神岛(大连)食品有限公司千款产品暨网上商城上线启动发布会,在辽宁省大连市双D港海...

  • 新民党中委李梓敬:腾出货柜码头土地建屋方案可取

    香港新民党中委李梓敬于接受访问时表示,腾出货柜码头土地用作兴建房屋方案可取,建议先利用100公顷后勤用地「起楼」并不会影响码头运作,相对可较快增加房屋供应。继早前工联会黄国健于立法会提出「全方位增加土地...

北京严控公立医疗机构特需服务 特需床位不得超床位总数10%

发布时间:2021/04/14 头条 浏览:308

原标题:特需床位不得超医院床位总数10%

  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本市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不得超过医疗机构登记床位总数的10%。昨天,市卫健委发出通知,要求规范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

  通知要求,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除特需夜门诊和特需节假日门诊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医师特需门诊出诊单元数量不应超过医疗机构出诊单元总量的10%。一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以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功能,原则上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在基本医疗服务量减少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增加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规模。

  公立医疗机构要合理分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参加疑难病例诊治、病房查房、手术和教学科研任务的时间,做好具备门诊出诊资格医师的出诊管理,严格加号管理,认真执行专家停诊审批和停诊后补诊制度。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未完成基本医疗服务任务的,医疗机构不得安排其在特需医疗部提供诊疗服务。

  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特需医疗服务区域以外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患者不得在基本医疗服务区域享受优先检查、优先手术等服务。

(责编:孟竹、鲍聪颖)
姓 名:
邮箱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