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voice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声音 > 北京大型商场可申请延迟缴纳疫情期间电费

声音

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文旅特色元宇宙应用示范区 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文旅特色元宇宙应用示范区

北京市通州区近日印发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元宇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简称《行动计划》)...

财经

北京市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之丰台区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行活动正式启动 北京市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之丰台区数字化赋能中小...

2020年9月21日,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商务局、丰台区政府联合主办,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商业

海神岛食品,千亿航母、大连起航 千款产品暨网上商城上线发布会震撼启动 海神岛食品,千亿航母、大连起航 千款产品暨网上商...

2021年6月19日,海神岛(大连)食品有限公司千款产品暨网上商城上线启动发布会,在辽宁省大连市双D港海...

  • 新民党中委李梓敬:腾出货柜码头土地建屋方案可取

    香港新民党中委李梓敬于接受访问时表示,腾出货柜码头土地用作兴建房屋方案可取,建议先利用100公顷后勤用地「起楼」并不会影响码头运作,相对可较快增加房屋供应。继早前工联会黄国健于立法会提出「全方位增加土地...

北京大型商场可申请延迟缴纳疫情期间电费

发布时间:2020/03/13 声音 浏览:1369

3月13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通知,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的,北京市区域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百货店、购物中心,用电费用可申请延迟缴纳。通知规定,最晚可延迟至一级响应期结束日后60日。
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缓解大型商场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经北京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研究决定,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的,北京市区域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百货店、购物中心,可申请办理延迟缴纳电费。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等。
满足条件的各大型商场,在北京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的用电费用,可延迟至一级响应期结束日后60日内缴费。免收疫情期间缓交的电费滞纳金,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北京市宣布一级响应终止日次日起发生的用电费用,按照正常收费缴纳期进行缴纳。延迟缴纳资格由各大型商场自愿申报,经北京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认定后,须将电费延迟缴纳政策传导到场内各用电终端。
据介绍,北京市大型商场可于3月20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电费延迟缴纳资格。具体通知和各区商务局联系方式,可登录北京市商务局官网查询,在疫情期间,鼓励企业采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发送至所在区商务局。